9月6日花都房产及小汽车一辆

[2016-08-22 09:30:02]    编辑人:hypmh    次浏览
  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松园大道7号之二中梯601房[拍卖号:(2016)穗花法委拍字第97号、案号:(2015)穗花法执字第4257号]。建筑面积:56.2261平方米,起拍价:241,638元,保证金:24,000元。
  2、粤AW237G的小汽车[拍卖号:(2016)穗花法委拍字第91号、案号:(2015)穗花法执恢字第22号],起拍价:101,760元;保证金:10,000元。
  本期标的展示时间:2016年8月25、26日(电话预约)。缴纳保证金时间:2016年9月1日17时前(须注明拍卖号,以银行到账为准)。网上报名及办理联合竞买手续时间:2016年9月2日前。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2016年9月5日。网上宣读竞买须知、规则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11时15分至上午11时30分。网上报价开始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11时30分。拍卖方式:网络电子竞价。委托法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66831857。拍卖机构: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  
  符合法定要件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6年9月1日上午12时前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委托法院确认优先购买权后,于2016年9月1日17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优先购买权证明材料原件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行使优先权的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有意竞买者须在标的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拍卖保证金用竞买人名字的银行账户一次性划付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4568300001),并登录“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http://www.gzsun.org/)网站注册用户及对标的报名、查看详细信息和操作指引。竞买实行实名制,缴款人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涉诉资产交易及过户按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可在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法院提交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委托法院可裁定拍卖无效并委托重新拍卖。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0-66831857
  信息公开网址: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
  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6楼全层、20楼E1、 G、H室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0-83646189、15201324587(杨先生)、13725252628(叶先生)
  广州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020-8916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