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肇庆怀集县林权
[2015-11-17 16:02:45] 编辑人:hypmh 次浏览
项 目 编 号 | GGZYJY15-LQ-0003-2 | |||||||
转让标的名称 | 省道262线、349线、263线、265线(路肩旁的第一排桉树)、266线怀集段两旁的公路桉树 | |||||||
起拍价、竞买保证金 | 起拍价:285万元(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20万元 | |||||||
公告期、展示期、拍卖时间及拍卖地点 | 公告期: 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20日 下午17时止 展示期: 自公告之日起5天内。 拍卖时间:2015年11月23日 下午15时45分 拍卖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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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让 标 的 基 本 情 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怀集县公路局管养的省道262线K36+432~K95+074段、省道349线K1+467~K83+616段、省道263线 K59+294~K129+850段、省道265线K0+000~K41+600段(路肩旁的第一排公路桉树)及省道266线K0+000~K3+030段共 256公里两旁的绿化桉树,林龄为13年,桉树的胸径平均值为18.3厘米,平均树高17.2米。 | |||||||
资产转让行 为批准情况 |
主管部门 | 肇庆市公路局 | ||||||
批准文号 | 肇公[2014]713号文、《肇庆市公路局关于消除公路桉树安全隐患的补充通知》及肇公养[2015]185号文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肇庆市中林实业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5年9月11日 | |||||||
资产核准或 备案情况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肇庆市公路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年11月3日 | |||||||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竞买人 | 由转让方收回 |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竞买人 | 采取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 | |||||||
项目分类 | 林木资产 | |||||||
转让形式 | 公路树采伐和销售 | |||||||
资产所有制 | 国 有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
转让方名称 | 住所(地址)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监管机构(部门) | 持有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资产所有权比例 | ||
怀集县公路局 | 怀城镇工业大道二路43号 | 1246 | 陆少勇 | 肇庆市公路局 | 100% | 100% | ||
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报名时须提供与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签订的采伐树木施工协议书。 3、报名时须验证签订施工协议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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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 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详见备索资料怀集县公路局《省道262线、349线、263线、265线、266线怀集段砍伐公路桉树合同》范本等。 | |||||||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只作现状转让,转让方及上级部门和交易中心、拍卖机构已作了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投资者做好尽职调查,相关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2、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详见备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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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示 | ||||||||
以下6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被没收: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受让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通过公开竞价交易被确定为竞得人后放弃受让的;又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5)竞买人出现“转让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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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让 须 知 | ||||||||
(一)本次拍卖设资格审查,有意者须在公告期内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报名,向中心提交与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签订的采伐树木施工协议书(原件)及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出示该资质证书原件用于验证。 (二)竞买人必须在2015年11月23日下午14:30至15:30时携带以下资料到达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拍卖报名,否则,将视为放弃竞买资格处理,敬请竞买人高度注意。其中,如为法人单位购买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同意购买资产决议、保证金凭证,如属法人委托参与交易的,须提交法人委托授权书,如属自然人参与交易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凭证。法人单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本人签名确认。 (三)竞买人需在公告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20万元。竞买人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竞买保证金予以没收;有意者没能取得竞买人身份的、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返还,银行转帐手续费自理。合资格竞买人成为竞得人的,受让成功后竞买保证金则转为交易价款。竞买人须在2015年11月20日下午17: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逾期者不予受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资金用途”。本项目竞买保证金不得由竞买人以外的第三者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户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8002 0000 0064 2386 2 开户银行名称: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四)竞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天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转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付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价款不得由竞得人以外的第三者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户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002 0000 0064 2386 2 开户银行名称: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其中竞买保证金20万元转为价款。 (五)竞得人自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履约保证金100万元转入转让方账户: 户名:怀集县公路局 账号:4400170740105003985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肇庆市怀集支行 (六)竞得人自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交易佣金按成交价的2.3 %支付,竞得人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佣金”。本项目有关交易佣金不得由竞得人以外的第三者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用于交易服务费、交易佣金的收付) 户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8002 0000 0064 2395 3 开户银行名称: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七)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竞买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公告期内,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摇珠选聘确定拍卖机构,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入拍卖程序。竞得人应于拍卖会现场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天内签订《合同》。 (八)、本次拍卖设置保留价,保留价在拍卖会开始前,由转让方以密封件交给拍卖师。拍卖会最高应价如达不到保留价的,经纪检监察人员确认,保留价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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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险 提 示 | ||||||||
以上转让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联 系 方 式 |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 系 人 | 陈 生、梁 生 | ||||||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 0758-2109908 | |||||||
地 址 | 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金钻大酒店东侧100米) | |||||||
怀集县公路局 | 联 系 人 、电 话 | 张生 13822650098 |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6日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