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新兴县新城镇建设路1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2014-09-15 09:07:00]    编辑人:hypmh    次浏览
  受委托,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14年9月29日下午15时在新兴县新洲大道68号云浮恒晖皇城酒店18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新兴县新城镇建设路1号大院内的一宗土地及地上一栋四层房屋建筑物,用途:金融保险业,土地使用权面积131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新府国用(2000)字第001126号;房屋建筑面积1117.40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1911881号。起拍价:5311744元,保证金:53万元。[拍卖号:(2013)穗中法拍卖17号]。
  拍卖方式:公开增价拍卖。
  特别说明: 1、标的按现状拍卖。2、竞买人一旦竞得该标的物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拍卖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竞得标的物后发生的全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有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3、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将全部拍卖成交款项(扣除已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取的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以转帐方式支付给委托人。4、上述房产拍卖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均由买受人承担。5、上述房产的实际面积以房管部门最终实际测量为准,面积如有变化,拍卖款不退不赔。详情咨询我司。
  有意竞买者须在2014年9月25日17:00时前将拍卖保证金划付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00858447501)。缴纳保证金手续:竞买人自本公告之日三日后登录广州审判网首页www.gzcourt.gov.cn,进入“工作动态”栏目,点击“委托中介工作”进入“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具体拍卖事项缴款通知”→ “拍卖保证金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保证金确认书”下载),或直接到我司填写打印《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划款时必须在“附言”中注明拍卖号:拍卖号:(2013)穗中法拍卖17号及“拍卖保证金”字样。
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须在2014年9月26日17:00时前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委托他人代交保证金、代办手续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时提交委托书。标的现场展示时间:2014年9月17、18日。
  联系电话:020-83646189   13538713579唐生
  法院监督电话:020-83210943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6楼全层、20楼E1、G、H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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