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 海珠区滨江东路及白云区云苑直街共14项物业租赁权
[2021-08-16 10:29:57] 编辑人:hypmh 次浏览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及白云区广园路云苑直街17-23号共14项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8月20日10时00分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bs.gdggzy.org.cn/osh-web/)国有资产处置系统上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标的目录
序号 | 拍卖标的 | 出租面积(㎡) | 用途 | 租赁期限 | 租金递增幅度 | 免租期 |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是否有优先权人 |
1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路云苑直街19号之一租赁权 | 23.12 | 商铺 | 2021年9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 第4年起递增5% | 非原租户成交的,给予1个月免租期 | 2081 | 4200 | 有 |
2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路云苑直街19号之四租赁权 | 42.72 | 商铺 | 3845 | 7700 | 有 | |||
3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路云苑直街21号之一、之二租赁权 | 82.17 | 商铺 | 7395 | 15000 | 有 | |||
4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路云苑直街21号之四租赁权 | 38.12 | 商铺 | 3431 | 6900 | 有 | |||
5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路云苑直街23号之二、之三租赁权 | 55.58 | 商铺 | 5002 | 11000 | 无 | |||
6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大院21-22号楼首层020租赁权 | 15.00 | 商铺 | 1350 | 2700 | 有 | |||
7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大院18-19号楼首层第29-30租赁权 | 45.33 | 仓库 | 2765 | 5600 | 有 | |||
8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大院20号楼首层第13-15租赁权 | 45.30 | 仓库 | 2763 | 5600 | 有 | |||
9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大院21-22号楼首层第6租赁权 | 17.69 | 仓库 | 1079 | 2200 | 无 | |||
10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大院21-22号楼首层第8租赁权 | 12.25 | 仓库 | 747 | 1500 | 无 | |||
11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大院21-22号楼首层第9租赁权 | 16.90 | 仓库 | 1031 | 2100 | 有 | |||
12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大院21-22号楼首层第9-1租赁权 | 12.40 | 仓库 | 756 | 1600 | 无 | |||
13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大院21-22号楼首层第10租赁权 | 12.30 | 仓库 | 750 | 1500 | 有 | |||
14 |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大院21-22号楼首层第11租赁权 | 18.40 | 仓库 | 1122 | 2300 | 有 | |||
备注: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认真阅读,了解并确认《竞买须知》、《标的情况及配套说明》、《租赁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组织或个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1年8月16-17日;(请提前预约)
2. 地点:标的所属物业所在地。
3. 注意:展示期间到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 参与竞买登记的竞买人必须于2021年8月12日9时起至2021年8月19日17时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完成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 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竞买人为自然人: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
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 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竞买人登录交易平台,点击“用户登录”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4. 报名: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国有资产处置”类别——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
5. 缴纳竞买保证金:2021年8月19日12时前将保证金以转账形式划入以下账户,户名: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399000100100132115,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以到账为准。转帐成功后,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国有资产处置”类别——点击“我要缴纳”,填写缴纳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缴纳方式应选择“线下转账登记”。
五、特别说明
1.一个竞买人(即承租人)最多只能承租2个标的。
2.承租人不得做餐饮,不能将房产转租、分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该物业。
3.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由承租人承担。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4楼K、L室
联系方式:020-83646189、18928760862客服、13725252628叶先生
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