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电网第四批报废物资拍卖公告(内含看货行程)

[2017-11-29 18:14:00]    编辑人:hypmh    次浏览
  受委托,定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公开拍卖:东莞、惠州、河源、梅州、汕尾等地市31个标包报废电力物资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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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买人报名要求:

(一)竞买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元。

(二)竞买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应有主管税务机关加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三)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或金属)回收”等内容。

(四)竞买人必须持有广东省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在深圳市注册的竞买人可通过共享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代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营业执照。

(五)截至刊登拍卖公告前一天的12时止,若竞买人与任一委托人之间仍有标的未完成交割出库的,则不接受报名。

(六)不接受在违约处理期内的竞买人报名。

(七)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属下多家子公司、控股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报名。

(八)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2月2日下午5时前向我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应有主管税务机关加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需加盖公章)。

(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三份,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三、经审核符合资质的竞买人,现场领取竞买须知并确认交回我公司。竞买人需于2017年12月4日中午12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由竞买人对公账户汇出)汇款至我司指定账户(户名: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账号:399000100100132115、用途:拍卖保证金)。

四、单一标的在截止报名时,通过资质审查且按规定缴纳拍卖保证金的竞买人不足两家的,该标的撤回。

五、标的展示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14日,详情咨询我司。

六、本次拍卖,我司收取买受人佣金标准为:成交金额×2.8%。

七、公司及拍卖会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6楼广东省广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第三会场。

电话:020-83646189、83646186、13802767219邵生、18028514632李生

传真:020-83646180      微信:gdhyp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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