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拍卖】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S5土地使用权25%份额

[2017-01-19 14:35:52]    编辑人:hypmh    次浏览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1月24日上午9时按现状拍卖以下标的: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S5土地使用权25%份额

 
 

参考价:1,870,475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088.47平方米

\

  标的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东至金泰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金泰空地;所在区域内有龙国道、广清大道等道路,对外交通条件较便捷。

\

  标的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信),目前宗地地上长有杂草,宗地内已挖基坑。宗地形状为长方形,地形地势平坦。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03月18日;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为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为60米。

  宗地所在区域附件有大丰豪庭、福泰阳光城、御景龙城、智龙阁、园林盛景等住宅小区;有大丰幼儿园、大丰儿童乐园、农业银行龙塘支行、龙塘影剧院及广场等生活、市政配套设施。

保证金:18.7万元

拍卖时间:2017年1月24日上午9时

展示时间地点:2017年1月17、18日,标的所在地

性质及现况:综合用地/空置,未开发

标的所在地: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阳光城附近

特别说明:

1、标的按现状拍卖。

2、权属情况使用权证号:清市府国用(2007)第00275号

3、标的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4、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月23日下午3时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鹤堂支行,账号:2018027329200006633;以到账为准,付款用途须注明案号】,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复印件、汇款单于拍卖日前到委托法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所有意向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当天上午8时30分前携带委托法院提供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资料到拍卖会场办理竞买登记,资料备索。

 

 

本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具体情况以拍卖会资料为准。

经办人020-83646189、李先生18028514632叶先生1372525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