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清远经济开发试验区二号小区土地使用权

[2016-09-14 10:37:10]    编辑人:hypmh    次浏览
清远
  
  清远市位于广东省西北部,西北连接湖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接壤韶关市,西南紧靠肇庆市,东南紧邻广州和佛山市。其中,中心城区与广州紧密相连,离广州白云机场约40公里,离广州市区约60公里(广清城轨预计2017年建成通车),是珠三角北缘的门户城市。
  清远大力发展旅游业,相继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港澳及海外华人眼中最具魅力的休闲度假之都”、“中国生态休闲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中国温泉之乡”、“中国温泉之城”、“中国漂流之乡”、“2010中国最具创新力城市”、“中国十大特色经济魅力之都”、“中国最具海外影响力明星市”、“中国园林城市”等称号。
  未来,清远将继续按照“南融北拓桥头堡、水秀山青后花园”战略定位,深入实施广清一体化发展战略。

  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9月30日上午10:30分在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西门岗16号五楼清远市拍协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大厅按现状拍卖以下标的:

  清远经济开发试验区二号小区土地使用权
  地号D0200503面积:6273㎡
  地号D0200504面积:2499㎡
  合计:8772㎡


\
 
  标的位于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近广清大道,为两宗工业用地。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场地平整,其余地面道路水泥硬化。

\
 
  标的所处位置交通便利,附近有开发区医院,益龙百货广场等。

  参考价:3,405,800元
  保证金:34.05万元
  使用性质/状况:工业/空置
  地址: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创兴三路


  特别提醒:
  1、标的按现状拍卖。
  2、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3、标的的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4、标的已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终止日期分别为地号D0200503:2044年10月25日、地号 D0200504:2048年7月21日。
  5、本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具体情况以拍卖会资料为准。

  拍卖时间:2016年9月30日上午10:30分
  保证金截至时间:2016年9月29 日16时前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16年9月22、23 日(请电话预约),标的现场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9月29 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鹤堂支行,账号:2018027329200006633;以到账为准,付款用途须注明案号】,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复印件、汇款单于拍卖日前到委托法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所有意向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当天上午10时前携带委托法院提供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资料到拍卖会场办理竞买登记,资料备索。

  经办人:020-83646189、18028514632李先生、13725252628叶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