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1号清远市好运来大酒店

[2013-10-24 19:34:31]    编辑人:hypmh    次浏览
         标的简介(房产、土地类)
标的名称 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1号清远市好运来大酒店一栋商业房地产
拍卖时间 2014年1月28日11时 保证金 617.94万元
标的概况
标的所处位置、设施配套、周边环境、瑕疵等
 
 
   标的坐落于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1号区清远市好运来大酒店,建筑面积合计为2918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权属人为清远市好运来大酒店有限公司,开发商名称为清远市好运来大酒店有限公司。
   土地基本情况:所在宗地北临邻地,西临建设一路,南至创兴三路,东临空地。
   土地使用年限:根据评估报告设定为已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四十年。
   土地开发程度:红线内外“五通”即通水、通电、通讯、及通路。 
   建筑物基本状况: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楼宇约建于2009年,目前属于停工的在建工程,未峻工。所在楼于为钢筋混凝土结构9层的酒店主楼。朝向为东西、南北,城景。
   设施设备:标的目前属于停工的在建工程,附带的室内装修及基本设施为外墙黄色涂料,室内为毛坯。
   维护状况:标的物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竞买须知
项目 竞买人
特殊资质要求
是否交吉 租约与否 租约期限 租金水平
按现状
欠费 有否
优先购买人
付款期限 过户费用承担 移交手续
不祥 不祥 按中院要求 按中院要求 由买受人自行移交
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若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在  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项(成交价款汇入法院帐号)。
2、在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后,拍卖人向法院提交拍卖结果,法院出具最终确认成交结果的裁定文书予买受人,标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移交及续建手续;标的移交前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费、金(含买卖双方)及过户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按现状,面积如有差异,委托人、拍卖人不作多除少补,拍卖成交款项的不因面积差异作调整,委托人及拍卖人所提供的资料仅作参考。
4、标的按现状交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应充分了解标的存在或潜在的瑕疵风险,如有未尽事宜或未知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成交总额比例向拍卖人支付佣金。
 
 
本标的简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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