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拍卖】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中路153号

[2017-03-08 11:06:48]    编辑人:hypmh    次浏览
  受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7年3月24日14时30分按现状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中路153号
  建筑面积:75平方米;参考价: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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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中路153号,所在物业约建于1998年,总楼层为7层,标的位于首层,为一临街商铺。外墙为马赛克,地面为地砖,水电、消防设施齐全,保养状况较好。标的目前出租,做清吧使用。租期至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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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附近有盛兴商业楼、东环广场、美丽华大酒店、华天酒店等,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商业氛围好。附近有美丽华大酒店公交车站,有番1、番13、番29、番55、番147路公交车行经,交通方便。
 
  标的已办理房地产权证,已征收土地出让金,使用年限40年,从2001年10月16日起。

  保证金:21万元
  保证金截至时间:2017年3月21日17时
  标的展示时间:2017年3月14、15日(电话预约)
  拍卖时间:2017年3月24日14时30分
  参考价:210万元
  使用性质:商铺
  标的现况:出租,租期至2018年8月21日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中路153号


  特别说明:
  1、标的按现状拍卖。
  2、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3、委托法院不负责清场及交付场地。
  4、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须  知──
  有意竞买者须在标的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拍卖保证金用竞买人名字的银行账户一次性划付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4568300001),并登录“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http://www.gzsun.org/)网站注册用户及对标的报名、查看详细信息和操作指引。竞买实行实名制,缴款人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涉诉资产交易及过户按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可在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法院提交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委托法院可裁定拍卖无效并委托重新拍卖。

  本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具体情况以拍卖会资料为准。
  经办人:020-83646189、李先生18028514632、叶先生1372525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