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粤民大厦物业、车位5年租赁权

[2019-08-12 14:49:29]    编辑人:hypmh    次浏览

 

  受委托,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近期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bs.gdggzy.org.cn/osh-web/)公物拍卖交易系统上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标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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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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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北临新港西路,南临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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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完善,银行有:渤海银行(新港西路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中山大学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轻纺交易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新港路支行)等;餐饮:中大美食城·前街后巷、luckincoffee瑞幸咖啡(粤民大厦店)、麦当劳(新港西路餐厅)、虾饺妹(中大店)、亿道面馆、功福水饺(新港西路店)、阿强酸菜鱼(新港西路店)等;超市:美宜佳(中大p158店)、美景超市(中大店)、米元吉便利店、8Mart(新港西店)、喜士多便利店(新港西门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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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周边交通便利,距地铁8号线D出口仅100米,紧邻公交车站省荣军医院(荣校)站,有14路;69路;93路;184路;190路;206路;226路;250路;270路;大学城专线3路;高峰快线22路;夜8路等多路公交车途径,交通极为便利。

使用状况:空置

使用性质:土地:划拨;用途:营业厅、客房、车库、设备用房

特别说明:

  1、租金仅为场地租赁费,不包括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缴纳方式为三押一租,租金递增幅度为每两年递增5%,无免租期。

  2、竞买人需认可出租物业的建筑结构和装修现状,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租物业的装修和间隔结构。

  3、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需了解并认可委托人出具的《租赁合同》及附件全部条款的约定;拍卖成交后,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必须自主经营出租物业,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出租物业整体转租、转借、分租给他人使用的,违反规定的,委托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押金。

  5、委托人有业务需求时,在提前通知买受人(承租人)后,后者须无条件提供相应数量的住房,并在价格上按照日常门市价的五折给予优惠。

  6、租金每年分四次按季度缴纳。买受人(承租人)需在每季度结束前缴交下一季度的租金,第一季度的租金应在2019年的12月31日前缴清。

  7、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水、电费用按照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

  8、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需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有近3年的旅业经营管理相关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诚信单位。

  2、竞买人目前所经营的品牌旅业或酒店在全国范围内不得少于8家连锁店,每家客房数量须在80间以上。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9年8月15、16日;(请提前预约)

  2.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

 

本资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电话:020-83646189、18928760862、18925065302、13725252628叶生